本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年月_日签订:
甲方(委托方/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方/受让方/咨询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拥有特定的信息技术(下称“该技术”),并希望就该技术进行专利申请咨询、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乙方具备提供相关咨询与受让服务的专业能力。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与转让内容
1.1 专利申请咨询服务: 乙方就甲方持有的该技术,提供2025年度内的专利申请策略咨询、文件撰写指导、审查意见答复建议等专业性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完善专利申请文件,提高授权可能性。
1.2 技术转让: 甲方同意将该技术的所有权(或特定的使用权、实施权)转让给乙方。该技术的具体内容、指标、状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明细与状态确认书》。
1.3 附带的专利转让手续服务: 就前述技术转让可能涉及的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的权属变更,乙方提供相应的手续办理指导与代理服务,确保转让程序合法合规。
1.4 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乙方可根据甲方需求,就技术的产业化、后续研发、市场应用等方面提供专项技术咨询,具体内容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第二条 技术资料交付与验收
2.1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附件一所列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说明、源代码、设计图纸、实验数据等)以双方约定的方式交付给乙方。
2.2 乙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日内进行查验。如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补正。
第三条 转让价款、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技术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3.2 专利申请咨询及专利转让手续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3.3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元。
(2)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即元。
(3)专利转让手续(如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变更登记后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付清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及约定的咨询服务费。
3.4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4.1 自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之日起,该技术的所有权(或约定的权利)即转移至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必要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4.2 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无论是否最终转让)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5.1 甲方保证其为所转让技术的合法权利人,有权进行处分,且该技术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资质与能力,并按照约定支付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违反其陈述与保证,或未能按时交付合格技术资料,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技术明细与状态确认书
(此处应详细列明技术名称、内容、范围、当前法律状态(如是否已申请专利、专利号等)、技术资料清单等,由双方共同签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