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如下技术转让服务:
(1)转让技术名称、内容及范围:;
(2)技术成果交付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1.2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如下技术咨询服务:
(1)咨询内容、要求及方式:;
(2)咨询成果交付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1.3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清单》。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_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3.2 服务费用包含:技术转让费、技术咨询费、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元);
(2)乙方完成技术成果及咨询成果交付,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元);
(3)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自最终成果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
3.4 乙方收款前须向甲方开具准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数据及工作条件;
(2)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及时对乙方交付的成果进行验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咨询成果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是其合法拥有或有权转让/许可的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完成服务并交付成果;
(3)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及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4)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确保甲方相关人员掌握转让技术。
第五条 成果交付与验收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地点及形式交付成果。交付时双方应签署书面交接文件。
5.2 甲方应在收到交付成果后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逾期未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准。
5.3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个工作日内免费修正、补充或重新交付。由此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6.1 乙方转让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6.2 乙方在履行咨询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6.3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依法需披露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司法机构要求披露的除外。此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7.2 若乙方交付的成果经两次修正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7.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_的违约金。
7.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保密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任何第三方针对甲方使用该技术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送达对方。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
签订日期:_年月日
签订地点:_
附件一: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清单
(略,双方根据具体项目详细约定)